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乌兰察布职业学院统战工作制度

发布日期:2020-09-23点击量:

一、向党外人士通报情况、征求意见制度

1、学院每学期召开1-2次情况通报会或座谈会,邀请各民主党派负责人、无党派知识分子联谊会负责人、无党派代表人士和各级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参加,传达上级有关文件和指示精神,通报年度工作情况总结及计划措施。

2、学院的有关重大决策、发展规划、重要改革方案在出台以前,要通过一定渠道,向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征求意见,重大问题由主要领导出面通报并听取意见。

3、学院可就学校的阶段性工作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,由党政领导出面或责成统战部门邀请党外有关人士进行座谈沟通;党外人士可就学院一些重大问题向党政领导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,也可进行个别交谈。

二、党外人士参加学校有关会议和阅读文件制度

1、凡学院举行的有关重要会议、大型活动和学院中层干部会议,可视情况邀请民主党派、无党派知识分子联谊会负责人、无党派代表人士和各级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参加。

2、学院组织的一些全院性政治活动和群众性活动,如党代会、教代会、校庆、重大节日纪念活动等,一般邀请民主党派负责人、无党派知识分子联谊会负责人参加。

3、党和政府的有关文件、资料要向民主党派组织负责人、无党派知识分子联谊会负责人、无党派代表人士、各级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传达或组织他们阅读;学院下发的有关文件,要发到非党人员。

三、党员领导干部与党外人士联系交友制度

1、党的各级领导干部,要主动同民主党派和无党外人士交朋友。党委领导确定重点联系对象,积极开展谈心活动,沟通情况,交流感情,促进共识。要坚持党委领导和统战部门新年走访看望党外知名人士制度。

2、对于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反映的情况和提出的意见建议,党政领导要给予关注,并支持统战部门到所分管单位做好意见建议处理和情况反馈工作。

3、院党政领导要支持和参加学院重要的统战活动。

4、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代表人士比较集中的基层党组织,要加强同他们的联系与沟通,帮助其解决工作、学习和生活等方面的实际问题。

四、党外代表人士双月学习制度

党委统战部坚持每两月组织一次集中学习,传达文件,通报情况,听取意见,统一思想。

出席人员范围:各民主党派支委以上干部;无党派知识分子联谊会理事会主要成员、各级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;各级党外知识分子联络员。

会议议题包括:

1)传达上级有关文件、会议精神;通报院党委有关贯彻意见和工作部署。

2)学习党的统战政策及人大、政协知识,提高政治理论素质和参政议政水平。

3)通报学院阶段性工作任务及重大改革方案和措施,听取与会者的意见和建议。

五、党外知识分子联络员制度

各党总支推荐一名非党人士担任党外知识分子联络员。其工作职责是:

1、了解本部门党外知识分子对国内外形势和院内外重大问题的看法,关注热点和难点问题,掌握党外知识分子的思想动态。认真学习党的知识分子政策,了解各项政策的落实情况,发现问题及时反映。

2、加强与党外知识分子的联系,全面掌握所在单位党外知识分子的思想、工作、学习和生活情况,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。

3、着眼学院大局,关注学院发展,主动做好党外知识分子的思想政治工作,为学院的改革、发展、稳定做出积极贡献。

4、了解和反映党外知识分子中的先进事迹,发现和推荐党外优秀人才。

5、 加强与学院组织统战部的联系,及时沟通信息,推进工作开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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